一、 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二、办理办法:
1.自助办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读者可自助办证。
2. 人工办证:持户口簿或市民卡的读者、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可在总服务台办理或线上人工审核通道;申请通借证的读者在总服务台办理。
3. 小程序办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自助办证。
办理成功后,可使用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二维码电子证、羊城通学生卡或儿童卡、掌纹(录入掌纹后)、红棉码、粤读通码在本馆借书。
三、读者证账号和密码:
账号为读者证背面13位条码证号。2022年8月31日之前首次注册的读者证,初始密码为读者的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2022年9月1日之后首次注册的读者证初始密码为Gzyyyymmdd共10位数(其中yyyymmdd为出生年月日),如Gz20180601,请注意字母大小写。建议注册成功后及时登录本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更改密码。
四、读者证管理:
1. 读者证使用实名制、免押金办理;首次申办实体卡免工本费,补办读者证需缴纳补办费5元。
2. 遗失读者卡应及时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
3. 本馆实行阅读积分管理办法,读者证开通服务后即享有原始积分600分和奖励积分300分。文献遗失或严重污损按1册(件)扣60分,并按原价缴纳赔偿金或购买相同新文献赔偿。音像资料保护盒遗失或严重污损1件扣30分并缴纳5元赔偿金。读者证积分不足抵扣时,系统将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参加服务知识学习即可解冻。具体规则请参见《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
4. 注销读者证。读者在所借文献、欠费还清后,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注销读者证手续,如再次办理需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五、读者证馆际使用功能:
遵循《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办证读者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使用通借通还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持证读者可外借文献册次总数为40册(含已在本馆借阅的数量)。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我馆外文图书、港台图书、期刊和光盘不属于通借通还类型,需在本馆归还。通借通还文献损毁、遗失,须回文献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