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4-29

第一条 为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更好利用图书馆资源,励读者积极参加阅读活动,增强读者的获得感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读者积分及文献逾期处置统一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馆实际,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制定积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读者持有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以下简称读者”,含实体证和虚拟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持有本馆有效读者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阅情况和参加其他服务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条 积分指标由原始积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

  原始积分。

开通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原始积分600分和奖励积分300分,合计900分

第六条   加分指标

  

  减分指标

  

 积分管理与运用

(一)读者在积分兑换平台上兑换学习用品后,扣减应积分。原始积分600分不能用于兑换。

读者证积分不足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时,系统将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参加服务知识学习即可解冻。

)读者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或补办新证,读者总积分保留原积分值。

条 本馆将根据服务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积分管理办法并向读者公布。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451开始实施之前的积分管办法同时废止。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