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激励读者积极参加阅读活动,增强读者的获得感,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读者积分及文献逾期处置统一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馆实际,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读者持有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证(以下简称“读者证”,含实体证和虚拟证)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持有本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阅情况和参加其他服务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第四条 积分指标由原始积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
第五条 原始积分。
读者证开通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原始积分600分和奖励积分300分,合计900分。
第六条 加分指标
第七条 减分指标
第八条 积分管理与运用
(一)读者在积分兑换平台上兑换学习用品后,扣减相应积分。原始积分600分不能用于兑换。
(二)读者证积分不足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时,系统将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参加服务知识学习即可解冻。
(三)读者证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或补办新证,读者证总积分保留原证积分值。
第九条 本馆将根据服务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积分管理办法并向读者公布。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之前的积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