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通借通还滞纳金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9-06-28

为规范、完善“图书馆之城”通借通还的服务管理,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的要求,我馆将于201972日起按系统显示的额度收取滞纳金,收到的款项统一上交财政。本馆读者证借本馆文献沿用阅读积分管理办法,不收取滞纳金。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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