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更好利用图书馆资源,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读书活动,且进一步完善免费服务,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制定阅读积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持有《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证》(以下简称《读者证》),并到馆享受各种服务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持有本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阅情况和参加其他服务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第四条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负责积分管理工作。少图文献借阅联盟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馆外服务点负责本办法在其服务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校园图书馆服务点以校园图书馆规定为准。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 积分指标由原始积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
第六条 原始积分
《读者证》开通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原始读者积分600分和奖励积分300分,合计900分。
第七条 加分指标
(一)在借阅室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60分。
(二)《读者证》总积分为零时,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活动1次增加读者积分30分。
(三)参与读者活动增加积分
1、征文活动
一等奖:增加100分
二等奖:增加80分
三等奖:增加60分
优秀奖:增加30分
参与奖:增加10分
2、讲座活动
报名:增加5分
准时参加:增加10分(迟到不增加)
未报名现场参加:增加5分
每天增加讲座活动类积分最高限度为30分。
3、问卷调查
完成活动问卷调查:增加10分
4、其他类
具体分值由本馆在活动前确定并发布
第八条 减分指标
(一)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读者积分1分。
(二)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除读者积分30分。
(三)严重损坏程度或者文献遗失按1册(件)扣积分60分并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四)报名参与了读者活动,但实际没有参加,扣积分10分
(五)读者在积分兑换学习用品平台上兑换学习用品后,扣减学习用品对应的积分。原始积分600分不能用于兑换学习用品。
第九条 总积分
(一)《读者证》总积分为零,系统会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90天;积分大于零即可解冻。
(二)《读者证》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读者证》总积分保留原证积分值。
第十条 根据本馆服务发展需求,本馆将适时调整积分方案并向读者公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积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