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 2017-05-09

一、公共图书馆的宗旨是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群体在知识、信息、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当前,为所有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在我国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基础和主体的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发挥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整体优势,推进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服务的规范、均等和便利,更好地实现和保障民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特制定本指引,各馆应共同遵守,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

二、遵守我国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图书馆学会制定的《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认同和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制定的《公共图书馆宣言》的原则和立场,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本馆的条件尽可能予以落实。

三、支持广州图书馆发挥地区中心图书馆的作用,支持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在未成年人服务方面发挥中心图书馆作用。

四、作为城市公共图书馆,各馆应保障承担以下最基本的职能:

1.    培养和强化儿童早期的阅读习惯。

2.    开展阅读促进活动,促进阅读社会、学习型社会和文明城市建设。

3.    为社会公众提供尽可能充分、便利的知识、信息服务。

4.    收集和保存地方性的文献信息资源,保证民众获取各种社区信息。

5.    支持和推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

五、各馆应保障开展以下基本服务:阅览、外借、公共检索目录查询、咨询、未成年人服务、电子阅览室上网服务、网站服务、社区信息服务、电子图书远程服务、公益讲座等。

六、各馆要采取具体措施, 切实推进以下工作:

1.    实行免费免证入馆及加快推进免证阅览服务。

2.    取消限制平等、开放服务的各种规定。

3.    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优惠服务。

4.    建立独立的网站,提供服务指引、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续借、活动公告等服务。

5.    视各自条件,在时机成熟时,推动实现图书馆的完全免费服务。

6.    争取购书经费不低于服务常住人口人均0.6元的标准。

七、为发挥整体优势,各馆应充分共知共享读者、文献、数字资源、管理平台、人才技术等资源,为此,各馆开展以下合作:

1.    共建“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联合目录”(馆藏书刊文献)和“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联合目录”两个联合目录,并在各馆网站提供查询服务。广州图书馆负责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各馆负责规范、维护好自身的目录数据。

2.    共建馆际互借、网上参考咨询、讲座直播、共享工程等合作平台,各馆共同提供服务,广州图书馆负责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3.    各馆设立负责图书馆间资源共享服务的专门岗位,按议定的规范程序,为读者提供文献馆际互借、远程文献传递、讲座共享直播、读者活动、共享工程等服务。

4.    各馆致力于共同推进地区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

5.    由于各馆条件各不相同,鼓励各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图书馆之间各种范围、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合作。

 

八、为保障各馆具备服务协作的条件,各馆还应致力于推动资源共建,推动一系列保障性措施的实施:

1.    各馆于每年第一季度举办一次由分管馆长、具体负责人参加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采购协调会议,在数字资源、地方文献、参考检索资源等方面不断推进共建共享。

2.    由广州市图书馆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培训。

3.    鼓励各馆积极参与各种图书馆组织的活动,广泛参与各种形式的业务合作与交流。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广州图书馆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