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政策为主导,制度化的家校合作起源

发布时间: 2024-03-14

1897年,全美家长参与教育联合会成立,这是家校合作最初的组织保障。

1994年,《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中,家中参与教育定为美国教育八大目标之一;1998年,美国专门制定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六项标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家校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学校社区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家长自主参与学校教育、家长参与孩子学校的帮助和指导……

在美国,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不仅有政策的保障、法律的认可。还有一些可圈可点之处。例如:为了让全体家长在家校合作中都能参与进来,学校有针对性的设计并开展活动,方便不同类型家庭参与。移民家庭可能担心孩子因为文化差异受到学校歧视,学校就设计相关的文化活动,所有家长都可以通过分享自己文化的独特食物、独特技能等方式融入到学校环境中。另外,把如何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纳入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的项目;提高教师家校合作的素养和能力;不让教师参与学校的一些不必要的活动,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开展家庭教育方法培训指导,激发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参与水平,都是很不错的一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