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到校”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16-03-31
    “指标到校”今年开始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指标到校”政策。从2016年到2018年,示范性普通高中拿出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0%作为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共设三个指标到校志愿。据初步估算,广州今年约有9700多个指标。
    报考条件:两项条件 缺一不可
    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户籍从外市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以2016年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
    2、本校完整三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如何录取:志愿优先 裸分录取
    “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为“指标生”和“统招生”两步,先进行“指标生”的录取,再进行“统招生”的录取。“指标生”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到校志愿。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若选择跨区升学(即按户籍区升学),指标计划的报考和录取不受跨区影响,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其在独立批招生、提前批“统招生”和后续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指标生”投档录取规则与广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位规则、宿位限制规则等。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只包括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就是“裸分”),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摘自《广州日报》2016-01-13 文/刘晓星,穗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