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议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发布时间: 2015-06-27
    广州市教育局提出设想,各区应为其在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购买一定比例的学位,安排免费入读。
    据了解,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非广州户籍学生已经超过广州市户籍学生。由于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总量较大,且义务教育阶段每年约递增2.2万人,很难一步到位无“门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对符合本区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不能安排入读的,各区应为其在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购买一定比例的学位,安排免费入读。各区按小学生每年6000元、初中生每年7000元的标准购买学位(已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条件可设定为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在广州居住两年且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就业和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两年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委托学校须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且教师工资须达到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市教育局对受委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引导受委托学校提供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服务。
    ——摘自《羊城晚报》2015-04-17 文/陈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