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有个专门展览古旧珍本书籍的地方,展品不仅供展览,而且还出售。谁先交钱就卖给谁。藏书迷们为了把珍贵的图书抢到手,经常展开激烈的争夺。有个叫罗南的书迷,在一次书展中发现了第一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一见此书,心中大喜,立即想买下来。就在此时,另一个书迷也发现了它,追过来抢着要买,罗南急了,纵身越过两张桌子,冲到售书处,虽然跌了一交,还是抢先交了钱。这部书标价仅20美元,可他却总共花了220美元。因为他那一跌,跌崩了两颗门牙。补牙用去了200美元。
类似这种爱书如命的故事不胜枚举。我国清朝道光年间,有个名叫刘源的书痴,“生平无他嗜,唯专一于书。”他家藏书数万卷。有一次,强盗进了城,全城的人都被吓跑了,而他却端坐书房之中,决心与书共存亡。强盗进入了书房,斥责他说:“全城的人都跑光了,你为何不跑而坐在这里等死?”刘源说:“书就是我的命,书若没了,要这命干什么?”强盗听了,肃然而退。
闻一多读书成瘾,一看就“醉”。就在他结婚的那天,洞房坚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大清早亲朋好友均来登门贺喜,直到迎新的花轿快到家时,人们还到处找不到新郎,急得大家东寻西找,结果在书房里找到了他。他仍穿着旧袍,手里捧着—本书入了迷。怪不得人家说他不能看书,一看就要“醉”。
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时值冬季,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很有帮助,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这篇论文共20多页,他反反复复翻读,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他的妻子和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高尔基对书感情很深,爱书如命。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他的东西他均不考虑。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了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犹太人爱书是出了名的,即使是在墓园里也常常放有书本,因为他们认为“在夜深人静时,死者会出来看书的。”当然,这种做法有一些象征的意义,即生命有结束的时候,求知却永无止境。犹太人家庭还有一个世代相传的传统,那就是书橱要放在床头,要是放在床尾,就会被视为是对书的不敬而被禁止。犹太人从不焚书,即使是一本攻击犹太人的书。
在中国人的爱书教育中,父亲或母亲常常会掏出一本书,先郑重地写上“头悬梁,锥刺股”或者“梅花香自苦寒来”,这意思也不言而喻:书本是苦的。
中国人也是爱书的民族。只是爱得太谨慎保守,太枯涩中庸,撕心裂肺了。焚书坑儒是古代读书人的大忌,活着的人尚且需要仔细斟酌、挑选,动足脑筋以迎合生之时光,更无暇顾及死去的灵魂是否安妥了。于是那些最苦的语言词句,就成了最安全的护身符,保护着鲜活跳跃的灵魂,从一个城池到另一个城池,无声地奔突往来如尖冰下的暗流。
——摘自《与名人一起阅读》/慕尔编著.-哈尔滨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