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步骤

2004-09-21

 ()第一阶段(2002)

 ◇  组建"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  制定"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调研并制订有关标准规范

 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现状调研,提出资源建设方案

 建立项目试验系统,就网络平台、系统开发、资源建设、用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试验性运行

 ◇  完成国家中心与若干省级分中心、以及3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完成国家中心与文化部直属试点单位的联网

 ◇  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结算系统

 ◇  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20%,并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2003-2004)

 ◇  采购、制作、整合各类数字文化信息资源

 ◇  搭建元数据共享平台,联合目录系统投入试运行

 ◇  完成国家中心与所有分中心的联网,以及分中心下属  30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

 ◇  完成文化部直属单位的联网

 ◇  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60%,并提供服务

 

 ()第三阶段(2005)

 ◇  全部完成资源建设规划,并提供服务

 ◇ 完成总体目标中的县、乡、街道、社区、基层中心的建设与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