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5月5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祖藉广东省开平县。1920年就读于广州市立初级小学,1924年就读于广州育才中学。1935年6月加入上海摄影团体——黑白影社。赴南澳岛拍摄专题新闻。
沙 飞
1937年10月参加八路军。随八路军挺进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拍摄代表作品《塞上风云》、《向敌后挺进》、《沙原铁骑》、《不到长城非好汉》、《收复紫荆关》等。
1937年月11月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第一任编辑科科长兼抗敌报社副主任,在五台山拍摄《抗日自卫队成立》、《爱国僧侣组织起来参加抗日》,随晋察冀军区迁驻阜平,为聂荣臻将军拍照。
1937年12月为粉碎日军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围攻,八路军骑兵部队通过平型关,出击日军。随军采访拍摄,摄有代表作《长驱出击》等。
1939年2月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宣传部新闻摄影科成立,沙飞任科长。这是解放区最早的新闻机构。
1942年6月3日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候补党员。
1943年12月8日在一次转移中,为保护底片身受重伤。
1948年5月积劳成疾,到石家庄和平医院疗养。从此再未出院。
1949年在石家庄和平医院开枪打死为他治病的日籍医生津泽胜。
1950年2月24日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沙飞死刑。
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撤销原判决,为沙飞恢复军籍、党籍。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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