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成长记录袋”伤孩子自尊

2007-10-12

  据报道,北京全市高一开学后全面启动“电子成长记录袋”,每个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学习态度、个性发展等内容都将在网上公示,今后家长可随时上网查询学生的学习情况。
  “电子成长记录袋”在网上公示后,每个学生都将在网络平台上拥有一个自己的空间;老师将在平台上导入学生入学的个人基本情况、中考成绩、体质健康状况、特长和奖励、初中时的鉴定;学生自己填写对自己的认识和进入新学校的感想等,“电子成长记录袋”利用网络优势将学校、家长、学生的互动联系起来,担当起了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和综合评价的重任。
  对于这样的担当,我们固然欣喜。然而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中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电子成长记录袋”应当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尊重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
  高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发育期和心理冲动、逆反期,个别学生会在生活学习中出现早恋及由于头脑不清醒、分辨能力差而导致的和同学发生口角等错误行为,对于这些现象,笔者认为应当避免放入“电子成长记录袋”,如果这些记录在网上被老师、其他学生、家长浏览,可能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侵害学生隐私权,引发其他问题。因此,“电子成长记录袋”在记录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时,要规避一些可能影响孩子成长的记录,这样并不是对学生某些错误的妥协,而应看作是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保护,这一点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一定的法律依据。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孩子的爱护是社会良知的基础。
  总之,“电子成长记录袋”作为一种新的评价制度,进行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无疑对学生是十分有益的。但应认识到,“电子成长记录袋”不应仅是记录学生进步与日常表现的“仓库”,还应是激励学生进步,建立自信、学会反思、明确目标的“内燃机”和呵护学生的“保护伞”。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7/9/8  沈峰 程汉鹏